經濟部「商家援助方案(原受災店家援助方案)」(嘉義市)申請資訊
一、申請對象:稅籍登記於嘉義市之商家/各公有零售市場攤商及列管攤販集中場之攤商。
(商家定義:於114年7月28日前完成稅籍登記且現況需要「營業中」,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符合G~S ⼤類者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等 為援助對象。 排除事務所、診所等)
二、援助額度:每家援助 1 萬元
三、申請類型:商家因災造成鐵捲門、招牌、展示架及攤檯等生財器具毀損。
四、服務時間: 自114年8月25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週一至週五 9:00~12:00,14:00~17:00。
五、收件方式:受災店家填具申請表件,送嘉義市政府一樓聯合服務中心收件。
六、須備文件:
1.申請書
2.商家設備受災照片或毀損證明
3.受災商家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及存摺封面影本
4.切結書
5.領據
☎️ 嘉義市政府建設處工商科
05-2254321#129、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