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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嘉義市購物節-滿千送百活動辦法

  • 上版日期:2026-07-01

115年度嘉義市政府產業振興計畫-滿千送百

  • 目的:114年7月本市受丹娜斯風災衝擊,緊接著8月受到美國對台關稅影響,對台灣經濟造成嚴重衝擊,業界已明顯感受到出口壓力加劇,訂單不確定性升高,甚至出現無薪假等風險,連帶影響勞工權益,也間接影響本市產業及商圈消費市場,因此為協助企業度過難關並振興經濟,期望透過本計畫的施行,帶動經濟消費,活絡商圈買氣,進而帶動本市經濟成長。
  • 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 辦理時間:
    • 滿千送百補助計畫:115年8月3日起受領民眾申請,依申請先後順序審核補助,至本項經費用完截止受理申請。
  • 補助計畫方案及標準:滿千送百補助計畫經費編列2,500萬元。
  • 滿千送百補助計畫:申請對象:設籍於嘉義市之中華民國國民。
  1. 補助預算:本項補助編列經費新臺幣2,500萬元。
  2. 補助標準:申請人於115年7月1日起於本市店家消費累計滿1,000元,即可向本府申請100元補助金,每人申請總金額以500元為限。
  3. 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
    1. 受理日期:115年8月3日起,周一至周五(上班日)9:00至16:00開放受理申請,每日800份申請名額,依序受理申請至本項計畫經費用罄時停止受理。
    2. 受理地點:嘉義市政府1樓中庭(嘉義市中山路199號)。
    3. 申請人應攜帶下列文件至受理地點辦理: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未滿14歲者得以戶口名簿正本替代)、印章。
  • 於嘉義市店家消費之統一發票:
  • 統一發票購買日期需於115年7月1日至115年10月11日期間。
  • 賣方稅籍登記需登記於嘉義市。
  • 買受人不得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

       4. 代領:申請人如無法親自至本府公告受理地點兌換,可委託代理人攜帶前項所列文件,至受理地點辦理,每人每次最多可領5人份(包含本人)。

*115/08/07新增委託代便民措施:

凡符合活動資格,年滿14歲且因無法提供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委託他人代辦兌換者,可改由代理人攜帶 (1)新式戶口名簿正本 及 (2)委託代理切結書(本人親簽)正本 辦理資格查核與兌領作業。

委託書下載連結:https://pse.is/9fdf95

  • 注意事項:
  • 本計畫依本府受理現場號碼先後順序受理申請,至計畫經費用罄為止。
  • 民眾於振興商圈夜市劵計畫及滿千送百補助計畫所兌換發票不予發回,發票由本府隨機捐贈本市社福團體。
  • 申請人申請補助之同一張發票不得向其他機關申請補助,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應撤銷該補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
  • 申請人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之申請資料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
  • 經費來源: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府編列114及115年度之預算項下支應。
  • 其他:本計畫未盡事宜,悉依本府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