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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8/25開始受理至114/12/31止】經濟部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受災商家援助方案

  • 上版日期:2025-08-22

經濟部「商家援助方案(原受災店家援助方案)」(嘉義市)申請資訊

一、申請對象:稅籍登記於嘉義市之商家/各公有零售市場攤商及列管攤販集中場之攤商。

(商家定義:於114年7月28日前完成稅籍登記且現況需要「營業中」,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符合G~S ⼤類者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等 為援助對象。 排除事務所、診所等)

二、援助額度:每家援助 1 萬元

三、申請類型:商家因災造成鐵捲門、招牌、展示架及攤檯等生財器具毀損。

四、服務時間: 自114年8月25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週一至週五 9:00~12:00,14:00~17:00。

五、收件方式:受災店家填具申請表件,送嘉義市政府一樓聯合服務中心收件。

六、須備文件:

1.申請書

2.商家設備受災照片或毀損證明

3.受災商家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及存摺封面影本

4.切結書

5.領據

☎️ 嘉義市政府建設處工商科

05-2254321#129、136